为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保证国有资产的完整、安全,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和《临沂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临财资〔2014〕12号),《临沂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试行)》(临财资〔2014〕11号),《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 固定资产范围
使用年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如办公家具、图书等,要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第二条 固定资产分类
第一类:土地、房屋和建筑物、附属物。房屋包括办公用房、教育用房、仓库、宿舍、食堂用房、锅炉房等;建筑物包括道路、围墙、长廊、绿化景观等;附属设施包括房屋、建筑物内的电梯、通讯线路、输电线路、水气管道等。
第二类:一般设备。
1.办公自动化设备:包括计算机、复印机、碎纸机、打印机、速印机、扫描仪、空调机、录像设备、电风扇、洗衣机、电视机、电话总机、电话机、传真机等。
2.办公家具:包括保险柜、厨柜、沙发、茶几、床、办公桌、椅等。
3.工具:包括汽车、摩托车、非机动车辆等。
第三类:专用设备,包括教育网络设备、监控设备、投影设备、广播音响和视频设备、文体设备等。
第四类:大批量的图书、数据等。
第五类:文物和陈列品,包括展览室、陈列室等收存的文物、字画和陈列品等。
第六类:其它固定资产,指未能包括在上述各项内的固定资产。
第三条 固定资产登记
各使用科室或存放点负责填制《固定资产登记表》,全面掌握固定资产的购进日期、规格型号、科室单位、单价、数量、存放地点、使用状况等信息。该表一式三份,一份由本科室保存,一份由固定资产管理员存查,一份财务室备案,若发生变动,及时向固定资产管理员报备。
财务室负责建立固定资产账务,按照固定的分类,统一登记固定资产账。固定资产管理员负责建立固定资产台账,按照固定资产分类和品名,进行数量、金额登记,以反映固定资产的增加和减少情况。
第四条 固定资产增加
固定资产增加分为购建(包括新建、自建、扩改、改建等)、购入、自制、调入、盘盈、捐赠和其它形式等。其中属于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类的固定资产增加要根据《临沂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试行)》(临财资〔2014〕11号)规定执行。购建房屋、建筑物等固定资产由固定资产管理员负责组织实施,财务室负责账务处理。
固定资产购入,由科室提出申请,依次经分管业务副校长、分管财务副校长、校长审批。购置申请通过审批后,由财务室编报政府采购计划,经财政局审批后,由采购小组负责采购。财务室负责资金申请、支付、记账工作。采购的固定资产收到后,由采购小组负责验收,填写《固定资产验收单》。
调入、盘盈等其它方式增加的固定资产,由使用科室填制《固定资产增减审批表》,固定资产管理员纳入实物管理,财务室登记入账。
第五条 固定资产调拨
固定资产使用科室填报《固定资产领用单》,领取固定资产,固定资产管理员登记好固定资产台账。
固定资产调出时,由经办科室填写《固定资产调拨单》,依次经固定资产管理员、财务室、分管财务副校长、校长审核同意后调出。调拨单一式四份,调入单位一份记账增加固定资产,调出科室一份留存,固定资产管理员一份备案,财务室一份记账减少固定资产。
第六条 固定资产处置
成立固定资产处置论证审核小组,负责固定资产处置的组织实施。固定资产的损失、处置等,均要查明原因,由使用科室提出意见,填制《固定资产处置审批表》,经固定资产处置论证审核小组、固定资产管理员、财务室审核通过后,报分管财务副校长审核,由校长审批;市教育局和市财政局审批或备案的特殊处置事项须经校委会研究批准。固定资产出借、处置收入必须全额上缴财政专户。
各科室占有、使用的通用专用设备单项账面原值在5万元以下,批量账面原值50万元以下固定资产处置,由固定资产处置论证审核小组按规定处置并备案,财务室将审批、处置情况报财政局备案。各科室占有、使用的通用专用设备单项账面原值在5万元以上,批量账面原值5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的处置,应当详细说明相关原因,经校委会研究审批,由财务室报财政局批准后,固定资产处置论证审核小组组织实施。
处理固定资产应提供以下资料:
(一)资产价值的凭证,如购货单(发票、收据、工程 决算副本、记账凭单复印件、固定资产卡片等);
(二) 资产处置的技术鉴定(根据使用年限和使用状 况);
(三)报损资产的名称、数量、规格、单价、 损失价值清册,以及鉴定数据。
资产处置完毕后,财务室根据相关审批文件进行销账处理。
第七条 固定资产清查
总务处每年会同财务室对各科室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及时更新固定资产台账,与财务对账,查清固定资产来源、去向和管理情况,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账表相符。
清查出的盘盈固定资产重新估价入账。清查出的盘亏固定资产,认真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根据增减情况填制《固定资产增减审批表》,经过审批后,重新登记调整,建立健全实物账。
根据清查登记中发现的问题,调整和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防止前清后乱,明确责任,形成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
第八条 管理责任
固定资产管理员负责对全校及各科室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进行了解,根据使用情况组织编制设备维修购置计划、并组织实施,办理审批并购置验收、调拨、报废、封存、启用等事项,指导监督使用单位做好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应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定期对各科室固定资产的数量、状况进行实物清查盘点,保证固定资产安全有效使用。
财务室负责购置、维修资金申报、结算、支付、记账等工作。应建立健全固定资产明细账、固定资产卡片,及时对固定资产变动进行账务处理,全盘掌握各单位固定资产的实际价值总量,定期与资产管理科室对账,保证固定资产账实相符。
各科室负责对本科室的固定资产进行日常管理,有义务和责任管好用好资产,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应确定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资产的调配、登记、统计、维护、保管等,并对所管资产的安全完整负有责任。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应相对稳定,工作调动时办理交接手续。
未按规定履行职责,擅自处置固定资产、以各种名目和手段侵占固定资产或利用职权谋取私利,造成固定资产损失或流失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和处罚,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津责任。
第九条 附则
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018年4月15日
附件:1.固定资产登记表
2.固定资产验收单
3.固定资产增减审批表
4.固定资产领用单
5.固定资产调拨单
6.固定资产处置审批表
附件1:
固定资产登记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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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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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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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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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放科室(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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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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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管使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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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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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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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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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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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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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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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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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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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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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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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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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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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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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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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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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科室负责人:
附件2:
固定资产验收单
资产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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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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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置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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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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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厂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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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厂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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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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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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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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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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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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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情况:
验收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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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表一式三份,科室、总务处、财务室各一份。
附件3:
固定资产增减审批表
申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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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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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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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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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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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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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减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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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业务副校长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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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财务副校长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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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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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表一式三份,科室、总务处、财务室各一份。
附件4:
固定资产领用单
资产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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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品牌型号
|
|
购置日期
|
|
资产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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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厂编号
|
|
出厂日期
|
|
单价
|
|
数量
|
|
金额
|
|
使用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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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使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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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使用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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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情况:
验收人: 年 月 日
|
本表一式三份,科室、总务处、财务室各一份。
附件5:
固定资产调拨单
填报单位: 调拨日期: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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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编号
|
资产名称
|
品牌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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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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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
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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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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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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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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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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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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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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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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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拨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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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出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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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入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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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科室意见(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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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科室意见(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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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务处意见(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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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科室意见(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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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校长意见(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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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领导意见(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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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意见(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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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意见(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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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表一式四份,科室、总务处、财务室、调入科室各一份。
附件6:
固定资产报废审批表
申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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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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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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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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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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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使用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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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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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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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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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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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副校长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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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处置论证审核小组意见:
|
财务室审核意见:
|
分管财务副校长意见:
|
校长审批:
|
本表一式三份,科室、总务处、财务室各一份。